一、去派出所报案诈骗,公安局会如何处理丨1、去派出所报案诈骗,公安机关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初查,判断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发放不予立案决定书。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去派出所报案诈骗,公安机关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初查,判断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发放不予立案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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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派出所报案诈骗,公安局会如何处理
1、去派出所报案诈骗,公安机关会对报案材料进行初查,判断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发放不予立案决定书。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诈骗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诈骗犯罪的定罪金额一般就是法律中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而至于数额巨大甚至数额特别巨大的,则通常给予犯罪分子的处罚是比较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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