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法
  4. 刑法罪名
  5. 破坏经济秩序罪

信用诈骗5万判多久

一、信用诈骗5万判多久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若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5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信用诈骗5万判多久若通过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5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恶意透支5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信用诈骗5万判多久的问题,小编在这里为大家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信用诈骗5万判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若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5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若是恶意透支5万元,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二、信用诈骗属于故意犯罪吗

1、诈骗罪,其主观故意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属直接故意,从来就没有改变过。所谓诈骗罪,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遇到信用诈骗的问题,想了解如何找刑事律师的,请往下看。

三、信用诈骗案件可以从什么渠道找律师

普通人遇到刑事案件,找律师的渠道无非是通过熟人介绍,包括亲戚朋友在内,或者通过互联网。

1、熟人渠道找律师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方便、有一定熟悉信任基础。但是刑事诉讼是一件专业度极高的事,如果这个熟人或者他介绍的律师很热情,人也很好,但他不懂,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

2、通过熟人途径找律师,小编建议当事人和家属一定不要抹不开面子,不要不好意思,不要犹豫,一定要多问问律师的专业范围,多问问律师做哪一类案件多一些,也可以到网上查查这位律师,看看是不是这一领域的专业律师,他有没有专业的著述和成功案例。

3、互联网则在如今的世界大行其道,通过互联网找律师的人也越来越多。一个手机就可以找到一群律师。信息量大、可选择的律师多,但是也存在泥沙俱下、信息爆炸的问题。在互联网上找律师,除了可以多看看,也需要交叉一些资料互相验证,比如这个律师自诩为某领域的专业律师,有没有办案手记,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文书,有没有成功案例等等。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刑事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刑事律师处理,华侓网提供专业刑事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
  1、本文是作者“火锅汤泡饭”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ingfa/xfzm/phjjzxz/108723.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