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盗窃物如何进行治安处罚丨明知是盗窃的赃物进行收购的,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一般是处罚款和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
盗窃是常见的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的,会构成盗窃罪。而盗窃分子往往会对盗窃的财物进行销赃,而明知属于赃物进行买卖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收购盗窃物怎样进行治安处罚?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收购盗窃物如何进行治安处罚
明知是盗窃的赃物进行收购的,构成犯罪的,可以给予治安处罚,一般是处罚款和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犯盗窃罪赃物怎么定价
1、对盗窃案件中的赃物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限定期限内向办案机关提出。
2、在提出异议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差距较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评估依据、标准、程序错误的证据。
3、办案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退回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或者委托上一级价值鉴定机构予以复核。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对盗窃的财物进行收购,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治安处罚,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定数额罚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中国辩护人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