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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套路贷怎么处理

培训机构套路贷怎么处理丨培训机构有套路贷情形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对培训机构进行调查。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

培训机构套路贷怎么处理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往往会进行深造,而到培训机构学习是深造的方式之一,而有些培训机构是不正规的,往往是为了骗取培训费用,那么培训机构套路贷如何处理?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培训机构套路贷怎么处理

培训机构有套路贷情形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对培训机构进行调查。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套路贷”犯罪的本质

“套路贷”犯罪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阴阳借款合同”等明显对其不利的各类合同,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强立债权”“虚增债务”,进而向被害人索要“虚高借款”的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向被害人索“债”过程中,还往往采用暴力、胁迫、“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

“套路贷”表象是民间借贷,本质上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或者迫使被害人陷入借贷圈套,通过各种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它与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高利贷行为存在根本区别。全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套路贷”犯罪的本质,依法惩治相关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培训机构有套路贷情形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对培训机构进行调查。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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