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应归单位财物不上缴截留自用构成何种犯罪丨挪用公款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存在贪少便宜的行为,如果行为人贪图的是公有财产的,就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犯罪,那么收取应归单位财物不上缴截留自用构成何种犯罪?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收取应归单位财物不上缴截留自用构成何种犯罪
挪用公款罪。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收取应归单位财物不上缴截留自用行为人构成什么犯罪”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案例的分析,如果行为人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截留公有财产的,构成的是贪污罪。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