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相关说明有哪些丨构成侵占罪的前提条件丨1、以合法的方式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即财产所有人、保管人以合法的方式将财物的占有权转移给行为人,行为人“代为保管”财物亦即“占有”财物,其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原因和根据是多种多样的,如受他人的委托代购商品而合法保管他……
侵占罪在生活中比较常见,我们需要有详细的了解。但是要构成侵占罪就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构成侵占罪的条件是什么呢?这就需要有相关的说明,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占罪的相关说明有哪些
构成侵占罪的前提条件
即财产所有人、保管人以合法的方式将财物的占有权转移给行为人,行为人“代为保管”财物亦即“占有”财物,其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原因和根据是多种多样的,如受他人的委托代购商品而合法保管他人的财物,因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而合法地持有他人的财产,这里的委托关系不一定要有成交的合同,根据日常生活规则事实上存在委托关系即可。
2、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
将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属于侵占罪的另一种类型。这里需要讨论的是遗忘物与遗失物有无区别、如何区别 侵占遗失物的是否构成侵占罪 应当说,遗忘物与遗失物尚有所不同;前者情况下,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或者能够知道失落的大致范围,财物一般尚未完全脱离物主的控制范围;而后者则不同,是所有人或持有人因一时疏忽,偶然将财物失落在某处,并且很难回忆起遗失在何处、很难找回,即对财物的失控程度较高。
侵占罪的相关说明
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2、表现形式为“合法持有+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所以,侵占罪的既遂一般以拒不交出为条件。
3、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条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五种“告诉才处理” 的犯罪中惟一没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依刑法第98条的规定由其近亲属告诉的犯罪。
以上就是关于构成侵占罪的条件介绍,大家需要弄清楚在法律上的规定。但是除此之外还需要知道侵占罪的相关说明,这样更加能帮助你进行深入的了解,希望本文的内容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中国辩护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