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法
  4. 刑法罪名
  5. 侵犯财产罪

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主要是通过哪几种方式来进行

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主要是通过哪几种方式来进行丨就目前而言,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主要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来进行:(一)、办案中发现。对公安机关报捕的案件,因疏忽大意或者是执法水平的原因,该立案而没有被立案。主要是:①帮助犯、胁从犯或者是在……

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主要是通过哪几种方式来进行刑事立案监督这个存在后,可以对公安的立案情况进行一个监督,有的公安机关该立的案件没有立。不该立的案件立了,就是刑事立案监督所重点作用的对象了。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主要是通过哪几种方式来进行”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主要是通过哪几种方式来进行

就目前而言,检察机关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主要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来进行:

(一)、办案中发现。

对公安机关报捕的案件,因疏忽大意或者是执法水平的原因,该立案而没有被立案。主要是:①帮助犯、胁从犯或者是在逃犯没有被立案;②对收购赃物的、销赃的、窝藏赃物的没有立案;③因为定性不准,比如敲诈勒索与抢劫,应定抢劫的办案人员认为是敲诈勒索,从而导致该立案的不立案。对于办案中发现的该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的情形,只能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进行监督,是查漏补缺式的,对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则无从监督,而现实中更多的该立案不立案的现象则存在于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二)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控告、申诉。

被害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而到检察机关进行控告、申诉,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监督一部分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但是这种方式完全取决于被害人的态度,而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态度又往往因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而导致其不进行控告和申诉:①被害人及其亲属不知道自己的这项诉讼权利;②因不懂法而不知道自己的案件是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因而无从行使这项权利;③因对方与自己的关系或其他原因而放弃自己的权利;④因不信任检察机关而不到检察机关来控告、申诉。

(三)其他人的检举、揭发

其他了解案件真相的人到检察机关进行检举揭发,可以使我们发现公安机关该立案而未立案的行为,并进行监督。但是这种方式的监督一般只在以下三种情况才能发挥作用:①了解案件真相的人非常有正义感,对这种该立案而未立案的现象强烈不满,所以他要检举揭发;②了解案件真相的人与犯罪嫌疑人有个人恩怨,他想趁这次机会报复,所以他要到检察院来检举揭发;③检察机关对这种检举揭发行为进行适当奖励,了解案件真相的人为了获得奖金而检举揭发。从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上来讲,绝大部分的人对检举揭发的积极性不高。

(四)执法检查中发现。

如果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被抽调到执法检查组中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执法检查,也可以发现一部分该立案而未立案案件。但是这种检查并不是经常性的,有时还没有检察人员参加,并且这种检查的规模、范围很有限,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总之,目前我们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基本上就限于以上四种方式,而这四种方式均有自己先天的缺陷,无法使我们真正有效地开展这项工作。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中国辩护人进行法律咨询,中国辩护人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声明:
  1、本文是作者“玄武李次子”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ingfa/xfzm/qfccz/26872.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