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扣押财产判处盗窃罪案例丨男子李某驾超载车辆,为躲交警检查想走高速,没料高速收费口工作人员不让其通过。双方争执之下引来高速交警,将他的车暂扣。当晚他悄悄将车开走,被民警找到后还不承认。7日,媒体从临朐法院了解到,李某因此被判盗窃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1……
在执法的实物中,执法机关有权对可疑的物品进行扣押的,例如怀疑是盗窃的车辆、超载违章的车辆、被盗窃的财物等,扣押的执法机关有保管扣押物的义务。那么盗窃依法扣押的财产判处盗窃罪的案例是怎样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解答。
盗窃扣押财产判处盗窃罪案例
男子李某驾超载车辆,为躲交警检查想走高速,没料高速收费口工作人员不让其通过。双方争执之下引来高速交警,将他的车暂扣。当晚他悄悄将车开走,被民警找到后还不承认。7日,媒体从临朐法院了解到,李某因此被判盗窃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
1、超载车闯高速被暂扣
家住临朐的李某平时做木材生意,自己有一辆货车用于木材运输。2014年5月底的一天傍晚,李某驾车走到长深高速临朐沂山入口附近时,突然想到自己满载木材的货车超载,路上碰到交警就麻烦了,但如果开车上高速就会“安全”很多。
于是,李某打了一把方向盘,将车开到了高速公路入口,却没想到入口处的工作人员拦住了他的车。工作人员认为李某的车辆严重超限,不符合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要求,但李某认为工作人员无权拦他。
双方发生争执后,引来了正在附近的交警。经过检查,李某所驾驶的车辆被发现涉嫌超载、套牌等违法行为,警方遂依法将其车辆暂扣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并收缴了车辆的钥匙。因当时已经很晚了,民警告诉李某次日接受违法行为的处理。
2、拿备用钥匙深夜偷车
民警扣下车离开后,李某却在停车现场徘徊了很长时间。原本只是想抄近路避检查,却偏偏撞到“枪口”上。摊上这事,耽误了卖木头挣钱不说,车还被查扣,还要因为套牌、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接受行政处罚。
李某越想越憋屈,越想越郁闷,就在懊恼后悔之时,他突然想到还有一把备用钥匙没有交给交警,马上有了趁着晚上开走自己货车的想法。看到周围没有人,天色也很黑,李某偷偷打开车门,钻进了驾驶室。
为了“安全”起见,李某静静地在驾驶室里一直坐到了凌晨2点左右。看到附近都静悄悄的,他马上启动了车辆快速离开了停车现场。此后,李某迅速将车上的木材全部卖掉,又将货车转移到亲戚家藏了起来。
3、监控录像让车主成窃贼
卖掉木材藏好车的李某很是得意,盘算着警方肯定查不到他身上。当警方发现暂扣的车辆竟然不见了后,马上找到了他,但他一口咬定不知情,还因自己的车辆被盗表现出蛮横的态度。
正当李某觉得万无一失时,警方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监控录像中发现,正是他自己开走了货车。在证据面前,李某只能承认偷走自己车的事实。经鉴定,涉案车辆价值3.5元。警方认为李某偷开已被行政机关依法扣押的车辆,且涉案数额已达到盗窃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其行为涉嫌盗窃罪,遂将其已送至检察机关。此后,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他提起公诉。
临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李某应予刑罚。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宣判后,李某仍然很疑惑,明明开走的是“自己的车”,怎么就成盗窃了呢?
媒体了解到,根据我国刑法,“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李某所驾驶的车辆涉嫌交通违法,被行政机关查扣后,车辆的所有权因执法机关的查扣行为而受到限制,此时涉案车辆的所有权并非像李某所认为的那样是“自己的车”。此时李某开走所谓“自己的车”,就已经触犯法律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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