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纠集是什么意思丨纠集是指指聚合,聚众的意思,即如果聚众(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无论数额,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法律依据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
大家都知道,在日常生活中毁坏他人的财物是要进行赔偿的。如果故意对公私财产进行毁坏,达到一定的案值就会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那么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纠集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纠集是什么意思
纠集是指指聚合,聚众的意思,即如果聚众(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无论数额,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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