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警方介绍,该县五里铺派出所9时许接到110指令:五里铺镇荆门农商银行有人抢劫。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出警赶往现场,会同银行工作人员将逃离现场的嫌疑人刘某(男,27岁,沙洋县十里铺镇人)抓获,搜出其随身携带的玩具手枪一把。经初查,刘某并未抢到财物,……
我们都知道抢劫是犯法的,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发生一起男子持枪抢劫银行案件,该男子持枪进入银行抢劫,在警铃声响后逃离现场,当天在警察和银行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将该男子抓获,为何会有这么多人知道这些事情不可做却还是要以身犯险呢?接下来由中国辩护人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北发生银行抢劫案,银行抢劫作案者怎么处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警方介绍,该县五里铺派出所9时许接到110指令:五里铺镇荆门农商银行有人抢劫。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出警赶往现场,会同银行工作人员将逃离现场的嫌疑人刘某(男,27岁,沙洋县十里铺镇人)抓获,搜出其随身携带的玩具手枪一把。
经初查,刘某并未抢到财物,抢劫过程中因害怕而仓皇逃离。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嫌疑人情急之下逃离,银行工作人员立即追赶,和火速赶到的警察一起将嫌疑人抓获,嫌疑人逃离银行约500米左右。从案发到抓获仅持续3分钟不到。
犯罪嫌疑人仍在接受审讯中,案件正在办理。
【法律解读】对银行抢劫作案者怎么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