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法
  4. 刑法罪名
  5. 侵犯财产罪

抢夺罪

一、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夺罪

一、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法定刑幅度

数额500元,量刑起点最高为一年,每增加320元至400元,增加1个月刑期。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

(1)数额10000元,量刑起点为三年,每增加13000元至14000元,增加1年刑期。

(2)数额达到9000元不满10000元,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其他严重情节”,量刑起点为三年,根据抢夺数额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①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②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抚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③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④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

(1)抢夺数额100000元,量刑起点为十年,每增加180000元,增加1年刑期。

(2)抢夺数额达到90000元不满100000元,并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量刑起点为十年,根据抢夺数额和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相应地增加刑罚确定基准刑:①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②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抚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③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④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20%: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儿的妇女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抚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减少基准刑:

(1)确因生活、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减少基准刑的30%-50%;

(3)抢夺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的,减少基准刑的50%-80%。

声明:
  1、本文是作者“北俱子阿瞒”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ingfa/xfzm/qfccz/30265.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