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丨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在于区分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用;二是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
各犯罪行为之间经常有交叉、交互的现象,在外在表象上很容易混淆此罪和彼罪。正确区分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准确界定犯罪行为性质,对于发挥刑法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正义有重要作用。那么,什么是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在于区分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用;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资金;
三是犯罪的客体不尽相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间接侵犯了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直接侵犯了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四是客观方面,犯罪手段不同,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财产挪作他用。因其主观上准备归还,故一般不采取涂改帐目、冒名取款等秘密虚假手段,而职务侵占罪的手段由于职务不同、作案条件不同及行为人的个体差异呈现出多样化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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