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胁迫犯罪如何定罪丨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既存在成立胁从犯的可能性,也存在成立主犯或从犯的可能性。如果被迫犯在客观上起到了主要作用的,便可以构成主犯;如果在客观上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则应当构成从犯。被迫犯参加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对于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是起主……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并非完全丧失意志自由,仅是不完全自愿地、而尚有选择的自由,否则,如果行为人的身体完全受到外在的暴力强制,完全丧失了选择行动的自由,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或者紧急避险而不负刑事责任。那么被胁迫犯罪如何定罪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被胁迫犯罪如何定罪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既存在成立胁从犯的可能性,也存在成立主犯或从犯的可能性。
如果被迫犯在客观上起到了主要作用的,便可以构成主犯;如果在客观上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则应当构成从犯。
被迫犯参加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对于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是起主要作用还是起次要作用,对其应当认定为主犯还是认定为从犯,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能够决定犯罪行为人成为主犯或者从犯的犯罪构成因素主要是犯罪客观方面的作用大小,客观上起主要作用者为主犯,客观上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者为从犯。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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