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前故意杀人案是否追诉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是有追诉时效的,如果案件没有立案的,超过28年后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故意杀人是属于最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一,故意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法院可以对犯罪分子处以死亡,而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就会追逃,那么28年前故意杀人案能不能追诉?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28年前故意杀人案是否追诉
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是有追诉时效的,如果案件没有立案的,超过28年后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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