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格受到侮辱时要怎样写诉讼状丨自诉人:王xx,女,1962年7月4日出生,汉族,xxxx省xx县人,大学文化,xx县xx区中学副校长,住该校教师宿舍被告人:杨xx,女,1957年5月15日出生,汉族,xxx省xx县人,高中文化,xx县xx区中学教师,住该……
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会因为一些小事和他人发生口角,说着说着往往就变成了侮辱。当我们的人格受到侮辱的时候需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怎么进行诉讼状的书写呢?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人格受到侮辱时要怎样写诉讼状
自诉人:王xx,女,1962年7月4日出生,汉族,xxxx省xx县人,大学文化,xx县xx区中学副校长,住该校教师宿舍
被告人:杨xx,女,1957年5月15日出生,汉族,xxx省xx县人,高中文化,xx县xx区中学教师,住该校宿舍
案由和诉讼请求:
被告人杨xx犯侮辱罪,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其犯罪行为。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与被告人是同事。自2000年1月以来,被告人杨xx对于我被提升为xx区中学副校长十分不满,认为我影响了她前途。于是经常在学生和教师中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诬蔑我与xx县教委xxx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认为我用色相拉拢了领导。如2000年4月7日中午,被告人杨xx在学校教室走廊里,对青年教师牛xx,学生章xx、陈x等讲我与xxx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牛xx、章xx、陈x认为不可能,被告人杨xx看见我向学校操场走来,便故意与我接近,将事先准备好的一包粪向我脸上抹,我躲闪不及,脸上、嘴上及衣服上均被抹上粪便,当时围观的学生有邓xx、马xx等几十人。上述事实有证人刘x x、唐xx、郭xx、郑xx的证言证实。
被告人杨xx对我的提升心怀嫉妒,始则散布流言蜚语,毁人名誉;继又实施污秽手段进行人身攻击,情节严重,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我的人格受到侮辱,精神受到很大打击,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构成侮辱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 3款和第170条第1款、第3款之规定,特向你院起诉,请依法判处,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自诉人:王xx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就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中国辩护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