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法
  4. 刑法罪名
  5. 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

故意杀人罪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一、故意杀人罪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被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判处死刑,什么样……

故意杀人罪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故意杀人罪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一,犯罪嫌疑人犯故意杀人罪的,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公诉,故意杀人罪的最严厉处罚是判处死刑,那么故意杀人罪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一、故意杀人罪在什么情况下有可能会被判处死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被判处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判处死刑,什么样的情况不判处死刑。也就是说,是否判处死刑,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界限。

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

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

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

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

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

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

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

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

8、因歼情杀人的;

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

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

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

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

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杀死孕妇的;

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严重后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杀害社会活动人士、科学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杀害外国人,同样的情况,将比杀害国人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19、杀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在呼吁保护弱势群体的形势下,杀害弱势群体成员,显然将增大判处死刑几率;

20、故意杀人行为涉及某段时期特殊形势,如顶风作案的;

21、故意杀人行为触及民愤,民愤极大的;

22、其他情况。

二、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因此,不能将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等同。同样,也不能将杀人未遂同故意伤害混为一谈。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来说,没有将人杀死,并非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愿作为,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作为。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而在故意伤害情况下,被害人没有死亡,完全是在行为人的意料之中。

判断犯罪人主观故意内容、不能单凭口供,或仅根据某事实就下结论,而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全面分析案情。根据发案原因、行为发展过程、犯罪工具、行凶手段、打击部位、打击强度、行凶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犯罪人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致人死亡或未死亡的原因、犯罪分子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对于那些目无法纪、逞胜好强、动辄行凶、不计后果一类的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尽管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往往没有利害关系,犯罪人主观上也没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和日的,但行为人在行凶时,对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抱漠不关心的态度。所以,应按行为客观造成的实际损害的性质来确定危害行为的性质。致人死亡的,就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损害他人身体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遇到事情想要通过法律来解决的话,应该要找个专业人士来帮助你。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中国辩护人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中国辩护人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声明:
  1、本文是作者“火锅汤泡饭”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ingfa/xfzm/qfrsmzqlz/7827.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