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搜查罪丨1、符合以下要件的可以确定构成非法搜查罪: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比如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如摸索、掏翻,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
符合以下要件的可以确定构成非法搜查罪: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比如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如摸索、掏翻,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3、主体是一般主体;关于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搜查罪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搜查罪
1、符合以下要件的可以确定构成非法搜查罪: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比如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如摸索、掏翻,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搜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
2、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无论其是否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也有人认为本罪是特殊主体,即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理由是:搜查是法律赋予侦查人员的特有权利,本罪正是为防止其滥用这一权利而规定的。实际上,无搜查权的人擅自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亦构成本罪,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作为司法人员,其滥用职权,实施本行为,依本条第2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不能由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构成。其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是为了搜寻控告对方的“罪证”;有的是为了查找失窃的财物;有的是为了寻找离家出走的亲人等,但何种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如果是在上述场所对他人的人身进行搜查的,仍可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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