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修改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制猥亵妇女儿童这几个字确实十分沉重,但是却又切切实实的发生在我们的社会之中,那么法律对这行为也是毫不纵容的,建立了一系列的量刑标准来惩治这种行为,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修改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强制猥亵罪犯罪构成要件如下所述: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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