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6个月算挪用公款吗丨不算。如果没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经单位批准,则不构成挪用公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借款6个月挪用公款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以借款的名义挪用了公款,数额较大且三个月未还发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对此,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借款6个月是否算挪用公款,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借款6个月算挪用公款吗
不算。如果没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经单位批准,则不构成挪用公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借款6个月是否算挪用公款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对于向单位借款的偿还期限并没有法定期限,一般由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中国辩护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