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毒品犯罪线索是否可以举报丨1、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应该认定为立功的表现,而不是举报。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属于立功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应该认定为立功的表现,而不是举报。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属于立功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关于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毒品犯罪线索是否可以举报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毒品犯罪线索是否可以举报
1、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应该认定为立功的表现,而不是举报。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属于立功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哪些毒品犯罪会判处死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
1、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掩护毒品犯罪、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或者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
2、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3、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毒品犯罪,或者职业犯、惯犯、主犯等情节的;
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
5、毒品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且没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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