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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属于校园欺凌吗

打架斗殴属于校园欺凌吗丨校园欺凌是强势的一方对弱势一方作出殴打、侮辱等的行为,弱势的一方通常是不敢还手的,所以打架斗殴一般不属于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2、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

打架斗殴属于校园欺凌吗的现实生活中打架斗殴的行为是比较多的,而学校发生打架斗殴的行为也比较常见,打架斗殴往往会造成一定的人身损害,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构成犯罪,那么打架斗殴是不是属于校园欺凌?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打架斗殴属于校园欺凌吗

校园欺凌是强势的一方对弱势一方作出殴打、侮辱等的行为,弱势的一方通常是不敢还手的,所以打架斗殴一般不属于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

2、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

12、网上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学生打架致重伤学校应该怎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校园伤害事故有如下特点:

1、校园的范围主要包括幼儿园、学校未成年学生等教育机构。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中、小学校或幼儿园,对在校未成年学生均负有教育、 保护义务,是发生校园事故的主要场所。高校在校学生一般均已成年,其在校期间受到的伤害,应按一般侵权处理。

2、校园事故是发生在“在校期间”的有关事故。在校组织的与教学有关的其他活动期间,如在校上课、出操、开运动会,或者在校春游、参观等,但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放假期间等情形,则不应认定为在校期间。

3、校园事故的性质是对未成年学生造成认识损害的侵权事件。如果事故仅造成未成年学生的财产损害,而并未造成未成年学生的人身伤亡后果,则应按一般侵权处理。

4、校园事故中的加害行为人包括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其他学生、校外人员等,当然,在有些情况下,并没有具体的加害人,而是由于自然因素、设施老化、未成年人的特殊体质等原因,也有可能引发校园伤害事故。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校园欺凌是强势的一方对弱势一方作出殴打、侮辱等的行为,弱势的一方通常是不敢还手的,所以打架斗殴一般不属于校园欺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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