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传票与出庭通知书的区别丨开庭传票与出庭通知书两者在对象不同:出庭通知书是给检察院、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开庭传票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二、出庭通知书格式丨XXX……
刑事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开庭前,要将开庭传票和出庭通知书分别送达给有关单位和人员,那么开庭传票与出庭通知书的区别是什么,关于开庭传票与出庭通知书的区别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一、开庭传票与出庭通知书的区别
开庭传票与出庭通知书两者在对象不同:
出庭通知书是给检察院、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开庭传票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
二、出庭通知书格式
XXXX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书
(XXX)……民X……号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通知你出庭作证。你应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证人作证的地点)出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二、证人应当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
三、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作伪证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
五、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
联系人:……(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请注意,这里的第一款所属项规定都是针对人民法院的“规定动作”: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何谓“应当”?就是强制性规定,就是必须按照这样做,没有其他选择。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开庭传票与出庭通知书主要是对象上的区别。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开庭传票与出庭通知书的区别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