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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身份证可以用吗

一、在押人员身份证可以用吗丨委托代为办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事务时,可以使用其身份证;否则,不能使用。二、羁押是指什么?丨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1、羁押被告,侦查中不……

在押人员身份证可以用吗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有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危害,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可能会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是需要在看守所进行的,并且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期限。那么,在押人员身份证可以用吗?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一、在押人员身份证可以用吗

委托代为办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事务时,可以使用其身份证;否则,不能使用。

二、羁押是指什么?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1、羁押被告,侦查中不得逾二月,审判中不得逾三月。但有继续羁押之必要者,得于期间未满前,经法院羁押庭讯问被告后,以裁定延长之。在侦查中延长羁押期间,应由检察官附具体理由,至迟于期间届满之五日前声请法院裁定。

2、延长羁押期间,侦查中不得逾二月,以延长一次为限。审判中每次不得逾二月,如所犯最重本刑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第一审、第二审以三次为限,第三审以一次为限。

3、案件经发回者,其延长羁押期间之次数,应更新计算。

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在押人员身份证能用。如果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的,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的。更多相关问题,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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