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强制措施
  5. 羁押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是什么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是什么丨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须报检察院备案,并受检察院监督。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和同种的将影响……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是什么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必须要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同时还要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采取羁押措施。而对于羁押期限,在某些时候是可以重新计算的。那么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是什么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须报检察院备案,并受检察院监督。

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和同种的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或监视居住。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中国辩护人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声明:
  1、本文是作者“多加香菜”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qzcs/jiya/65878.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