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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必须经过申请吗

一、暂予监外执行必须经过申请吗丨根据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七条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看守所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罪犯的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人民……

暂予监外执行必须经过申请吗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已经判刑的罪犯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在监狱执行刑期的,当条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是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那么暂予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需不需要经过申请才可以执行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暂予监外执行必须经过申请吗

根据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七条 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看守所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罪犯的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由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程序组织进行。

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刑罚的有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前,作出是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二、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暂予监外执行是对一些犯罪分子,因为其符合相关规定,不对其收监,或者收监后暂予监外服刑的一种制度。虽然法律制度给予罪犯不收监,但是我们一定要做个遵守法纪的好公民。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监外执行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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