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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带小孩可以监外执行吗

一、无人带小孩可以监外执行吗丨监外执行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那要看孩子有多大,如果是哺乳期的婴儿,是监外执行的情形。但是如果孩子大了,即使没人照顾,一般也不会监外执行,孩子可能会由民政,妇联等机构着手安排照顾,或者给孩子找……

无人带小孩可以监外执行吗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很多可恨之人也有一些可怜之处,相信大家也看过不少生活悲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今天小编要说的是关于没有人带孩子,但是却因为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那么像这种情况,能否对罪犯监外执行处理呢?

一、无人带小孩可以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那要看孩子有多大,如果是哺乳期的婴儿,是监外执行的情形。但是如果孩子大了,即使没人照顾,一般也不会监外执行,孩子可能会由民政,妇联等机构着手安排照顾,或者给孩子找个亲属带着。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监外执行由哪个单位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相信大家通读了上文后,对这个问题也有了初步的了解。监外执行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对于没有人带孩子的情况,要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家中是否有其他亲属等情况,一般来说只有在哺乳期的妇女是可以监外执行的。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咨询服务,欢迎联系中国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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