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强制措施
  5. 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谁来监视

监视居住由谁来监视丨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

监视居住由谁来监视当进行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时候,我们要知道怎么来进行监视,由谁来进行监视。我们需要从法律的规定上进行了解才能清楚具体的规定,大家就要看看下面的内容,才能有更多的帮助。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监视居住由谁来监视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

《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大家看完本文之后就清楚了吧,这在实际中需要我们有相关的了解才能知道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监视。在相关的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我们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才能符合法律规定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中国辩护人专业律师。

声明:
  1、本文是作者“夺嫡爱新四爷”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qzcs/jsjz/66238.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