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能执行几回丨一个嫌疑人能因一个案件被两次监视居住。相关法律知识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
当对犯罪分子执行监视居住的时候,我们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那么,对于监视居住能执行几回呢?这就是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大家就要通过下面的内容来进行了解。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监视居住能执行几回
一个嫌疑人能因一个案件被两次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点就是大家需要弄清楚的一点,才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执行。本文也为大家在这点上做了详细的介绍,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什么,希望能对那些不清楚的人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中国辩护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