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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

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有些嫌疑人会被监视居住,不能够离开住的地方,限制了人身自由,哪些人才会被监视居住呢?适用对象是哪些?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清楚这个问题,那么就请你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相信看过之后的你,对于这个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

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二、监视居住具体是指什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关于监视居住的对象,我国刑诉法作了规定。

凡是满足以上几种情况的都会被进行监视居住,用来观察,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也是一样,具体的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看。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我们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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