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丨1、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
根据我国刑诉法中的规定来看,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两种:可能威胁社会;自残自伤。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关于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款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三、哪些情况下要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收监
1、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
(1)骗取保外就医的;
(2)以自伤、自残等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4)违反公安机关监督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5)经治疗后疾病已痊愈或病情基本好转的。
2、暂予监外执行往往会有一定的期限。实践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若罪犯经认定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期满后,刑期未满,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时,应依法收监执行剩余刑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不能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两种:可能威胁社会;自残自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中国辩护人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