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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扭送的是否可以构成自首

犯罪嫌疑人被扭送的是否可以构成自首犯罪嫌疑人被扭送的,不属于自动投案,不构成自首。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批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的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

犯罪嫌疑人被扭送的是否可以构成自首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公安机关认定有犯罪嫌疑人,如果在刑事诉讼中自首的,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有的朋友就有疑惑,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扭送的是否可以构成自首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犯罪嫌疑人被扭送的是否可以构成自首

犯罪嫌疑人被扭送的,不属于自动投案,不构成自首。

成立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

所谓自动投案是批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的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对此,可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2)自动投案一般应是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志或意愿。如果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自动投案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出于真诚悔罪,有的慑于法律的威力,有的是为了争取宽大处理,有的因潜逃在外生活无着落,有的经亲友规劝而觉醒等,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归案的自动性。

(3)必须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

(4)必须向有关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具体的犯罪,即不能仅空泛地承认犯罪,而是必须承认自己实施了某种具体犯罪。

犯罪人自动投案并供述罪行后又隐匿、脱逃的,或者自动投案并供述罪行后推翻供述,意图逃避制裁;或者委托他人代为自首而本人拒不到案的,都不属于“自动投案”。但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后,为自己进行辩护,或者提出上诉或者补充或更正某些事实的,这都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权利,应当允许,并不影响自动投案的成立。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只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足以证明其有自首的诚意,也才能为司法机关追诉其罪行提供客观条件。因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成立的核心条件。所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自动投案后,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至于所供述的罪行,司法机关是否已经掌握,是投案人单独实施的,还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的,是一罪还是数罪,并不影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条件成立。但是,如果在供述中隐瞒主要的犯罪事实,或者推诿罪责意图保全自己,或者一人独揽罪行、庇护同伙,或者避重就轻,企图蒙混过关等,不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成立自首。此外,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扭送不是自首,因为没有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批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的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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