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取保候审听证程序规定指的哪些丨1、应当是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刑诉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
应当是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刑诉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关于检察院取保候审听证程序规定指的哪些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检察院取保候审听证程序规定指的哪些
1、应当是看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刑诉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后什么程序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4、干扰证人作证。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在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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