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人能申请取保候审吗丨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如取保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
刑事拘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先进行刑事拘留的,但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比较短的,最长不超过37天,那么刑事拘留的人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刑事拘留的人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如取保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何没收取保候审的保证金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刑事拘留的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如取保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