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受理阶段
  5. 公诉

哪些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不过近年来,在刑罚强制措施变更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尤……

哪些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监外执行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以及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不过近年来,在刑罚强制措施变更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在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类型犯罪中,‘有权’、‘有钱’的罪犯或者在交付执行前即获准监外执行,或者在服刑后减刑快、实际服刑时间短以及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引起社会关注和对司法公正的质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局长王*南说。

为此,他指出,要解决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制定以程序和标准为核心的规范文件,严格把握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

如何评定罪犯生活自理能力?

——标准包括进食、大小便、穿衣洗漱等四方面

上述《标准》共分为范围、术语和定义、总则、生活不能自理鉴别条款、附录A(生活不能自理鉴别基准和方法)、附录B(生活不能自理程度对照表)等六部分。

王*南说,该《标准》起草所参照的考量标准与目前WHO最新公布《国际功能分类》有关“自理”的标准一致,对罪犯因疾病、伤残、年老体弱等原因造成身体机能下降而不能自主处理自己日常生活的情况进行全面鉴别,从进食、大小便、穿衣洗漱、行动(翻身和自主行动)等四方面来综合评定罪犯的生活自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生活不能自理或怀孕的罪犯能被监外执行。那么希望以上小编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
  1、本文是作者“伴读中榜”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sljd/gongsu/71081.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