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行为有哪些特征侦查行为具有博弈特征。我国公安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双重职能,不仅具有行政职能,还具有司法职能,即依法承担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
在审理刑事案件的程序中有一个程序叫做侦查,公安侦查行为就是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或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那么侦查行为有哪些特征?接下来由中国辩护人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侦查行为有哪些特征
侦查行为具有博弈特征。
我国公安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双重职能,不仅具有行政职能,还具有司法职能,即依法承担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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