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询问证人有哪些规定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五条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的话,就一定要有证据作为支撑,在刑事诉讼证据中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那么公安机关询问证人有哪些规定呢?下面中国辩护人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公安机关询问证人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工作证件。
第二百零六条 询问前,应当了解证人、被害人的身份,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之间的关系。询问时,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严禁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零七条 本规定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被害人。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询问证人的一些规定,在询问证人时,可以是证人指定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两人以上,在询问证人时要遵守相关规定,以免程序违法,非法证据是会予以排除的。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