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追究刑责的从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丨不予追究刑责的从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分子在法定的情形下,虽然构成犯罪的,但是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不予追究刑责的从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不予追究刑责的从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不予追究刑责的从犯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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