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审判阶段
  5.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检察院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得做什么

检察院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得做什么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违法情形进行调查的,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财产权利。《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

检察院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得做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以提出检察意见,那么检察院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得做哪些事情?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检察院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得做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违法情形进行调查的,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财产权利。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

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嫌违法的事实,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一)讯问、询问犯罪嫌疑人;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

(三)询问办案人员;

(四)询问在场人员或者其他可能知情的人员;

(五)听取申诉人或者控告人的意见;

(六)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

(七)调取、查询、复制相关登记表册、法律文书、体检记录及案卷材料等;

(八)调取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及相关录音、录像或其他视听资料;

(九)进行伤情、病情检查或者鉴定;

(十)其他调查核实方式。

人民检察院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财产权利。

刑事案件先民事后刑事可以吗

原则上不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先刑事后民事。如果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违法情形进行调查的,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财产权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中国辩护人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
  1、本文是作者“靖难猪四崽”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spjd/xsspjdcx/78102.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