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丨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
对于刑事判决,并不是所有人都心服口服。那么,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要怎么办呢?我们是否还能提起诉讼呢?刑事案件上诉要如何提起呢?接下来是由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到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怎么办”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欢迎您到中国辩护人进行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