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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国一家六口缅甸被杀由哪里的法院管辖,管辖的分类有哪些

一家六口缅甸被杀由哪里的法院管辖,管辖的分类刑法对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即一个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人,不问其国籍,都有进行规制以维护本国秩序的权力。因此,一个国家对于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管行为人是谁都适用本国刑法。属地管辖原则以国家主权和国……

本国一家六口缅甸被杀由哪里的法院管辖,管辖的分类有哪些社会上面总是会有很多的混乱的案件,很多的命案发生,今天就来详谈一个命案,一家六口被杀,这个案件让我们很痛心,但是今天我们是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案件如何进行管辖,以下小编就来进行这方面的知识的介绍。

一家六口缅甸被杀由哪里的法院管辖,管辖的分类

刑法对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即一个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人,不问其国籍,都有进行规制以维护本国秩序的权力。因此,一个国家对于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管行为人是谁都适用本国刑法。属地管辖原则以国家主权和国家刑罚权为根据,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尊严与秩序有利于刑罚效果的实现、诉讼程序的展开。

对国内犯而言,属地管辖原则是最理想的原则,但还有三种国外犯的犯罪行为,应当或者可以适用中国刑法,却是属地管辖原则所不能解决的:第一是中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的某些犯罪;第二是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中国国家或中国公民利益的某些犯罪;第三是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各国区同利益的国际犯罪。我国刑法针对这几种情况采取了其他一些原则。

第一,属人管辖原则。这里的属人管辖原则,是指积极的属人管辖原则,即本国公民在国外犯罪的,也适用本国刑法。

第二,保护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利益或本国公民的法益,就适用本国刑法。其实质意义在于,保护本国利益与本国公民的法益。

第三,普遍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标准,认为凡是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犯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不管犯罪人的国籍与犯罪地的属性,缔约国或参加国发现罪犯在其领域之内时便行使刑事管辖权。采取普遍管辖原则,主要是为了防止国际犯罪。

根据我国的管辖原则不难发现,如果还有国家同时采取这些原则,就必然产生刑事管辖权的冲突,几个国家对同一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于是产生了如下问题:本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行为受到外国确定的有罪判决或无罪判决时,本国是否承认这一判决。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分为积极承认与消极承认。积极承认,是指在本国具有刑事管辖权的行为,受到外国确定的有罪判决时,将该犯人移到本国后,执行外国所确定的有罪判决;如果犯罪人在外国已将确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外国法院宣告有罪但免除刑罚,蕙者对行为人作出无罪判决,则本国不再追诉。消极承认,是指外国确定的刑事判决不制约本国刑罚权的实现,即不管外国确定的是有黑暗面判决还是无罪判决,对同一行为本国可行使审判权,但对外国判决及刑罚执行的事实,给予考虑。而一家六口缅甸被杀案件便需要根据以上的原则进行管辖法院的认定。

(一)管辖在法律上的分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在各自的法律条文中对管辖作了专门规定,三类诉讼法均将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四大类,其中,地域管辖又进一步分为四小类,即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1)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的管辖只解决人民法院系统内受理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而刑事诉讼中的管辖除了要解决各人民法院之间的审判管辖之外,还要解决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立案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分工,即刑事诉讼中的职能管辖。因此,我国的刑事诉讼管辖除了上面提到的四大类审判管辖外,还包括职能管辖。职能管辖将部分刑事案件的立案、受理、侦查权交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但是,对这些刑事案件的审判权还是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完毕后,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刑事案件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2)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对某些案件的管辖有一定的选择权。因此,在其地区管辖中,除了上面提到的四小类外,还包括协议管辖和选择管辖。这两类管辖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领域的运用,这意味着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使他们能够寻求最为信赖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有利于纠纷的彻底解决。但刑事诉讼中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管辖都不具有选择权和处分权,这是由刑事诉讼追究、惩罚犯罪的活动特点所决定的。

(二)管辖在诉讼理论上的分类

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根据管辖的确定是否由法律规定为标准,可以将管辖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1)法定管辖。是法律明确规定哪些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中的哪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因此,在法定管辖中,依据法院对案件的纵横管辖关系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2)裁定管辖。是由享有相应权限的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以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在裁定管辖中,依据管辖的决定方式不同,又可以分为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从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的关系来看,法定管辖是针对诉讼管辖的一般情形作出的,而裁定管辖则是针对特殊政策情形而规定的。设定裁定管辖,或者是为了落实法定管辖的规定,或者是为了对法定管辖进行个别调整。

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以管辖是否由法律强制规定,是否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为标准,可以将管辖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案件的管辖的相关内容的具体的介绍,对于不同的案件是会有不同的管辖的,以及是有一定的要求的,会根据一定的性质分配不同的案件进行管辖,如果对于这方面的管辖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随时欢迎来咨询中国辩护人的相关知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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