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裁定吗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案件出现中止审理情形的,是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中止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后,就要在受理案件一定时间内作出宣判,而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在一定的情形下,是可以中止审理的,那么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不是裁定?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刑事诉讼中止审理是裁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案件出现中止审理情形的,是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中止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五条 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判期间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到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比较
1、适用范围不同
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
诉讼中止将造成本案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拖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证人到庭。
3、恢复审理
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案件出现中止审理情形的,是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中止审理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