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可不可以做为另一个诉讼证据丨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需要再举证证明,未经确认的不能做证据使用,即使已经确认的事实,如果有足以推翻判决书所认定的证据事实,该判决书确认的事实将被推翻。……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法院在审理任何一个诉讼案件之后,都会下达相对该案件结果的判决书,这些判决书一经下达往往都会直接有法律效力并且不管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强制执行,那么判决书是否可做为另一个诉讼证据?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判决书可不可以做为另一个诉讼证据
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判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不需要再举证证明,未经确认的不能做证据使用,即使已经确认的事实,如果有足以推翻判决书所认定的证据事实,该判决书确认的事实将被推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判决书下来了还可以和解吗
判决下来后还能不能调解不能一概而论,我们这里以刑事案件为例,进行简单论述:调解是指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活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调解。所以说,无论判决有无下来,均不能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被害人或家属是原告人,法院可以就民事争议部分进行调解。被害人得到满意的赔偿,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了,这时,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这种情况下,即使判决下来了,只要判决还未生效,可以提起上诉,针对民事争议部分,被害人和被告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是原告人,原告人谅解了被告人的行为后,法院则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人可以撤诉结案,法院也可以出具调解书结案。因此,在判决下来后生效前,仍然是可以达成调解的。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是允许一场诉讼,将另外一场诉讼的判决书直接作为证据使用的,并且并不再需要进行举证而直接可以使用,当然,如果判决书存在问题是可以推翻的, 在遇到这样情况时,建议当事人请联系律师,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