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辩护人首页
  2. 法律应用
  3. 刑事诉讼法
  4. 刑事诉讼法律法规
  5. 刑事诉讼法全文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要开庭吗

第二次离婚还要开庭吗丨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法院调解无果的,还是会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的,依法作出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要开庭吗我国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并且呈现上升的趋势,而造成夫妻离婚的原因是非常多的,婚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要不要开庭的?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第二次离婚还要开庭吗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法院调解无果的,还是会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的,依法作出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离婚纠纷管辖权确定

1、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法院调解无果的,还是会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的,依法作出判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
  1、本文是作者“西牛游子猢狲”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资料,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2、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110law.org/flyy/xsssf/xsssflfg/xsssfqw/79872.html
  3、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中国辩护人特邀律师

1555-1555-195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邮件:mey@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