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有回避程序吗丨有的。一般体现在刑事诉讼上。法律规定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
在法庭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法官、书记员等等是与案件相关的或是当事人的亲戚朋友等等,自然就不能够做到公正、公平的判决到案件,于是案件的另一个当事人等都希望有相关的人员都能够进行回避。关注中国辩护人,了解更多知识。
法庭上有回避程序吗
有的。一般体现在刑事诉讼上。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法庭在开庭审理之前就会去筛查相关人员的名单,然后按照回避制度等等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回避,当事人也可以提出回避的要求。对于回避程序自己不是很清楚要去弄明白它的时候,有任何不懂都应该找中国辩护人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