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法庭流程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
当我们遇到一些自诉刑事案件的时候,一旦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就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审理。不过很多人都不清楚在法律上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庭程序,这就需要大家从下面的内容介绍中进行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自诉案件法庭流程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践中我们在进行刑事案件自诉的时候就要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才能知道具体的法院审理流程,这样才能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最后做出相应的判决。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中国辩护人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