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上诉期间收监吗丨1、我国刑法有上诉不加刑原则,其中包括发回重审,所以不会判你实刑的,也就不会收监处理。2、在实践中,上诉不加刑原则主要表现在:(1)同一刑种,不得加重刑罚的数量;(2)不得改变刑罚执行的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将死刑缓期执行改……
我们在开车的过程中,就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但是有的人会属于危险驾驶行为,如果说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话,在上诉期间,我国刑法有上诉不加刑原则,其中包括发回重审,所以不会判你实刑的,也就不会收监处理。有没有可能被收监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危险驾驶罪上诉期间收监吗
1、我国刑法有上诉不加刑原则,其中包括发回重审,所以不会判你实刑的,也就不会收监处理。
2、在实践中,上诉不加刑原则主要表现在:
(1)同一刑种,不得加重刑罚的数量;
(2)不得改变刑罚执行的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
(5)对于构成数罪并罚的上诉案件,既不能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执行原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一罪或几个罪的刑罚;
(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中未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
二、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来说,对于刑事案件,在上诉期间是不会加刑的,也就是说即使发回重审之类的情况,也不会判处实刑,当然也就不会进行收监处理,但是在这之后就说不定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点击右侧悬浮按钮(手机用户点击底部)获取我们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