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孕妇动手如何判刑丨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案件都要受理,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相关法律规定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主要侦查机关,公民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受理案件,符合条件的就会立案,那么对孕妇动手怎么判刑?下面由中国辩护人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对孕妇动手如何判刑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案件都要受理,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对孕妇动手如何判刑”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案件都要受理,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我们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