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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是怎样的丨基本流程为:1.宣布开庭;2.宣读起诉状;3.对方答辩;4.法庭调查;5.法庭辩论;6.庭审结束。可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首先审判长宣读法庭纪律,成员,并宣布开庭,原告发言向法庭主张请求,原有,证据,然后被告答辩。第二阶段……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般会有相关的交通部门进行处理。如果需要走法律程序那么关于开庭的程序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这就是大家需要从本文的内容中来了解的,才能清楚具体是怎么回事。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程序是怎样的

基本流程为:

1.宣布开庭;

2.宣读起诉状;

3.对方答辩;

4.法庭调查;

5.法庭辩论;

6.庭审结束。

可概括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首先审判长宣读法庭纪律,成员,并宣布开庭,原告发言向法庭主张请求,原有,证据,然后被告答辩。

第二阶段。法庭提问和原被双方辩论。

第三阶段。法庭安排控辫双方提交更多的材料和准备更多的证据。

最后由审判长根据庭审结果宣布休庭,择日开庭。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因此,凡是走向的法院审理的案件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对于交通事故来说也是一样的,本文也为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我们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审理交通事故纠纷,才能得到最后的判决结果。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中国辩护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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