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具体有哪些程序丨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
如今是法治社会,我国一直坚持着依法治国,而当我们的权益受到损害时,诉讼就是我们最后的手段,而法院就是诉讼的实施机构,但是一个案件的审理并是那么简单,他有着相应的诉讼程序。那么,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具体有哪些程序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
那就是我国关于诉讼程序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程序的法律规定了,看出来诉讼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对其要求很严谨,如果对于法院开庭诉讼的其他方面想知道更清楚的话,可以去寻找律师当面咨询或者去法律部门了解。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