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起诉是不是实体审理丨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审查是属于实体审查,审查起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措施,而提起民事诉讼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不接受诉讼请求,那么驳回起诉是实体审理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驳回起诉是不是实体审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审查是属于实体审查,审查起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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